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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金融工程与创新
发布时间:2025-08-20
 工程学最初是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到具体工农业生产部门中所形成的各学科总称,如水利工程学、化学工程学、遗传工程学、系统工程学。工程学还有一种涵义,是指为获得某种功能上的完善而需将一些零件组成的一个系统,与特殊的工具或器材一同工作。  100多年前瓦尔拉斯参考了法国工程师波因斯多的机械工程学教科书《静态要义》从而提出了现代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理论;当然,后来通过很多专家学者的研究证明这种证明是错误的

  工程学最初是将自然科学的理论应用到具体工农业生产部门中所形成的各学科总称,如水利工程学、化学工程学、遗传工程学、系统工程学。工程学还有一种涵义,是指为获得某种功能上的完善而需将一些零件组成的一个系统,与特殊的工具或器材一同工作。

  100多年前瓦尔拉斯参考了法国工程师波因斯多的机械工程学教科书《静态要义》从而提出了现代经济学中的一般均衡理论;当然,后来通过很多专家学者的研究证明这种证明是错误的,但是不能否认的是这个证明把现代经济学的发展提早了80年。

  劳伦斯盖尔利兹(英国学者):“运用工程的方法重新构造现有的金融状况,使之具有人们所期望的收益和风险组合特性”。这里人们所期望的收益和风险组合特性指的是在人们对待风险态度的选择之下,金融工具能带给人们的收益。

  狭义地说,金融工程主要是为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与工具的学科。也可以说,金融工程学是应用金融衍生工具,将现有的金融结构进行重组以获得人们所希望的一定风险下的期望收益的学科。这种狭义的定义抓住了核心部分:创造资产定价与风险管理的技术和工具。

  芬纳提(最早提出金融工程学概念)认为,广义的金融工程学包括新型工具与金融手段的设计、开发与实施以及对金融问题给予创造性地解决。从这个角度,金融工程学可以视为交叉学科,它是一种将现代金融理论、信息技术和工程方法结合起来解决现代金融问题的交叉学科。

  国际金融工程师学会(IAFE)对金融工程学的定义:金融工程学是借助庞大而先进的金融信息系统,用系统工程学的方法将现代金融理论与计算机信息技术综合在一起,通过建立数学模型、网络图解、仿真技术等各种方法,设计开发出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的学科。

  多数人同意金融工程学是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地运用各种工程技术设计、开发和实施新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以实现风险管理。

  由R-P公司出面向员工保证其持有的股票能在4年半内获得25%的回报率,同时其股权所代表的表决权不受影响,并且职工可以获得未来股票二级市场上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利得的2/3,另外1/3作为对R-P公司所提供的最低回报率的补偿。

  ⒊如果二级市场价格上升,该公司还能获得职工持股部分的1/3溢价部分,如果二级市场境况不佳,R-P化工公司则不需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总之信孚银行的方案使R-P化工公司成功地向员工出售了股票,并且仅需承担比原先折扣优惠更低的成本。

  信孚银行并没有简单地否定优先股融资形式,而是巧妙地吸收了优先股的思想,对原先的普通股进行了根本的改进。

  设一个国内投资者(假设的情形)非常关心海外证券市场、外汇市场和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起伏波动,很希望能够亲自到国际金融市场上去一显身手。然而,在中国外汇管理制度和严格的金融管制条件下,这一希望成为现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与此同时,在中国迅猛发展的经济中,尚处不成熟阶段的证券市场显然包含着足以令海外投资者羡慕不已的投资回报。限于金融监管,海外投资者无法直接进入A股市场,以分享中国股市成长过程中的收益。投资者需要应用现代金融工具,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20世纪80年代在伦敦银行界产生了“金融工程师”的职业。由于金融风险日益复杂多变,当时有的银行聘请一些专家成立工作小组,建立和运用各种模型来度量客户风险,并重组各种金融工具来进行结构化管理。此类专家被称为金融工程师。

  罗伯特·默顿(著名经济学家)1998年提出,现代金融理论的三大支柱是资本时间价值、资产定价和风险管理。金融工程的三大支柱是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包括:

  对于金融工程师而言,“机械上的完美”是指能够通过设计合理的系统实现特定的金融目标。金融工程师使用的工具有远期、期货、期权、互换等。

  2)问题分析:根据当前的金融体制、金融技术以及金融理论,找出解决具体金融问题的最佳方案;

  经济学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在IAFE的网站所公布的一份可信课程名单显示经济学方面的内容只包括微观经济理论和宏观经济理论两部分,而金融学方面的内容就比较丰富;

  金融工程学在20世纪80年代出现、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综合性的交叉学科。产生的背景:信息科技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普及和深化;金融管制的放松;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

  金融工程学非常强调金融创新,同时,金融创新也日益工程化,使得金融工程和金融创新的界限越来越模糊。金融工程学是研究金融工具及其组合方式、制定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以提高金融中介及其客户盈利性的一门学科,是在金融创新活动中非常活跃、应用性极强的背景理论,而金融创新则为金融工程学提供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反过来又在不断促进着金融工程学的发展。

  广义的金融创新可以被看作金融领域里包括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管理甚至金融理念在内的创新。狭义的金融创新指的仅仅是金融工具的创新,尤其是指证券工具的创新。

  金融创新就是推动金融体系实现其改善实际经济运行状况之目标的核心机制。它可以满足人们对市场完全化的要求,促进金融体系对经济资源配置的强大影响,降低交易成本或者增加资本的流动性,分散并降低投资风险,降低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或者当事人不能有效地监控代理人的行为而引起的代理成本,提高价格的信息含量而广泛地造福于社会。

  从所能达到的目的看,金融创新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金融企业在被动状态下,为求生存、求发展而采取的适应性措施和对策性措施,如避开金融管制、绕开法律障碍、金融金融合作经营并合理避税等。第二类是金融企业在主动状态下,为追求自身的利润最大化而采取的开拓性措施、战略性措施,如金融工具的创新、金融市场的创新、多角化经营、金融管理的改革、金融模仿等。

  从时间的角度来看创新,有从即期交易拓展到远期执行的品种;从产品的角度看创新,有不断推出的具有不同性质的衍生产品,还可以将现有品种重新组合;从条款的角度看创新,通过改变变现证券的条款或者附加某些条款,也会产生新的衍生证券;从技术的角度看创新,新技术会带来新市场、新的交易方式以及新的衍生证券品种等。

  一些国家中,由一个公司支付给另一个公司的利息,对接收方来说是完全纳税的,但对支付方来说完全免税。公司从拥有的普通股和优先股中得到的股息对接受公司来说大部分是免税的,因为该公司得到的收入对支付公司来说已经被征税。

  假设这个税收减免范围达到收入的80%,现假定A公司支付40%的边际税率,并可按10%的利率借到资金。那么,A公司借入1000万美元用以购买B公司收益率为8%的优先股就是不错的避税策略。

  虽然用于购买B公司优先股的成本10%的利率超过优先股固定的股息率8%,即当年亏损20万美元,但由于这次交易避免了1000万美元在边际税率40%下的纳税支出400万美元,而且由于增加了负债,需要在纳税前多扣除100万美元的税基,还能得到40万美元的税盾价值。

  该理论学派的主要学者有戴维斯、诺斯、沃利斯和塞拉等,他们主张从经济发展史的角度来研究金融创新,认为金融创新并非仅仅是20世纪电子时代的产物,而是与社会制度的发展密切相关的。

  戴维斯与诺斯在1971年出版的《制度变革与美国经济增长》一书中指出:制度创新是能使创新者获得追加利益的现成制度的变革。

  该理论认为:在两种极端的经济体制下很难存在金融创新的空间。其一是管制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它会极大地压制金融创新;其二是纯粹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因为它有着自由发展的空间,因此没有必要不断创新。

  希克斯和尼汉斯于1976年提出了金融创新的交易成本理论,它的基本命题是:金融创新的支配因素是降低交易成本。该命题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认为降低交易成本是金融创新的首要动机,交易成本的高低决定了金融业务和金融工具是否具有存在的实际价值;其二是认为金融创新实质上是对科技进步导致交易成本下降的直接反应。

  希克斯和尼汉斯把交易成本和货币需求与金融创新联系起来考虑,该理论认为:交易成本是作用于货币需求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同的需求会产生对不同类型金融工具的要求,交易成本的高低又使微观主体对需求的预期发生变化。而交易成本逐渐降低的趋势,会使货币向更为高级的形式演变和发展,从而产生新的交易媒介、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服务方式等。不断降低交易成本就会刺激金融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所以说,金融创新的过程就是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的过程。

  韩农和麦道威从20世纪70年美国银行业新技术的采用和扩散的调查入手,认为与市场结构变化密切相关的新技术的采用是导致金融创新的主要因素。特别是电脑和电信设别的新发明在金融业的应用,是促成金融创新的重大因素,因为这些高科技手段在金融业的广泛应用,促成了金融业务的电子计算机化和通信设备的电子化,为金融创新提供了物质上和技术上的保证。

  国际货币体系的变动是促成金融创新不断出现、并形成放松金融市场管理压力的主要原因。

  该理论认为,金融创新的出现主要是货币方面的因素变化所引起的。20世纪70年代的通货膨胀和汇率、利率反复无常的波动是金融创新的重要成因,金融创新是作为通货膨胀和利率波动的产物而出现的。如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市场储蓄账户、浮动利息债券、浮动利率票据、股金汇票账户、与物价指数挂钩的公债、利率期货、外币掉期、自动转账服务、投资组合管理等对通货膨胀率、利率、汇率具有高度敏感性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就都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这些衍生工具的出现,对抵御通货膨胀率、汇率、利率波动造成的冲击,使投资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西贝尔(William L. Silber)在1983年5月出版的《金融创新的发展》提出“约束诱导”金融创新说。他认为:金融创新是微观金融组织为了寻求利润的最大化,减轻外部对其造成的金融压制而采取的自卫行为,是在努力消除和减轻施加给微观金融企业的经营约束中,实现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的创新。

  对于金融机构的金融压制来自两方面:其一是外部约束,主要是指来自政府的金融管制和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这种因外部条件变动而导致的金融创新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其二是内部约束,即金融企业内部制定的利润目标、流动性、增长率、资产负债比率等。

  为了保障这些目标,避免经营风险,金融机构必须制定一系列的规章管理制度,这些规章制度一方面保障了金融机构经营的稳定,但同时也形成了内部的金融压制。

  当上述因素制约金融机构获取利润最大化时,特别是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金融压制时,实行最优化管理并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己任的金融企业就会从机会成本的角度以及金融企业管理影子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区别来寻求最大限度的金融创新,发明新的金融工具,增加新的服务品种,完善管理方法,以增强其竞争力。

  西贝尔的理论是从利用微观经济学对企业行为分析入手,主要侧重于金融企业与市场拓展相关联的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交易创新,解释金融企业突破约束的“逆境创新”,而对与金融企业相关的市场创新,以及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变化而引发的制度创新皆不适应。

  而金融创新并非金融企业的孤立行为,金融创新是经济活动在金融领域内各种要素重新组合的反映。要使各种金融创新稳定下来,实现规范化、合理化,还需要制度创新作保障。而制度创新并不是指完善原来的制度,而是一种在市场规避型创新之前,顺应金融体系发展的客观需要,从无到有地形成新的制度内容乃至整体的制度体系,要求政府放弃以往对金融过程过多干预的政策,转而实施一种较为宽松的制度。如果市场创新是对制度安排的规避,则制度创新是对市场创新的宽容和放纵。

  凯恩(E. J. Kane)1984年提出了“规避管制”金融创新说。所谓规避是指对各种规章制度的限制性措施实行回避,基于规避管制的金融创新机制当外在的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与金融机构内在的生存要求相结合,回避各种金融控制与规章制度时产生的金融创新行为。凯恩把金融市场的创新和金融制度创新看作是相互独立的经济力量与政治力量不断斗争的过程和结果,是追求自由化的金融机构与力图金融管制的政府之间博弈的结果。

  凯恩认为:金融机构对政府管制所造成的利润下降和经营不利等局面做出的反应就是不断地进行各方面的创新活动,以此来规避管制,从而把约束以及由此造成的潜在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然而,当微观金融机构的创新可能又危及宏观的金融、货币政策和金融秩序的稳定时,金融监管当局对市场创新的反应就是再次修改管制的手段和规则,又会加强监管,以便重新在宏观上取得对金融活动的控制权。但是,这又会使金融创新朝着突破新管制的方向运行,从而新的管制又会诱发新的创新。

  也就是说,规避管制型的金融创新是以“创新—管制—再创新—再管制”的方式,两者不断交替、循环往复地出现、上升、发展的。而只有经过这样bwin官网循环式的阶段,才能逐步形成比较成熟和实用的规章制度。

  米勒认为金融创新的动机是为了应付体制和税法方面经常性的出乎意外的变动。金融衍生产品可以降低成本,并且扩展了通过套期保值来控制过去难以规避的风险的机会。同样,投机也不是令人发指的行为,投机活动使得市场的价格发现体系更加有效和精确。

  格林伯姆和海沃德研究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史时发现,科技进步与经济的高速发展引起了财富的迅速增长,这就逐渐加大了人们对金融资产和金融交易的需求,规避风险的要求也随之增加。这就促使金融中介机构研究发明各种规避金融风险的工具以适应不断增长的对金融创新的需求。

  远期、期货、互换和期权是基本金融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创新其他的金融产品,例如期货期权,期权互换,远期互换等等。

  通过改变金融工具的要素就可以达到创新的目的。如标准利率互换中本金固定的要素可以改为可变动的本金互换(Variable Principal Swaps),将标准利率互换中的固定名义本金改成非固定的名义本金,包括本金递减型互换(Amortizing Swaps)或分期摊还互换;本金递增型互换(Accreting or Step-up Swaps)或增值互换;以及本金起伏型互换(Roller-Coaster Swaps)。

  通过把两种或两种以上金融产品组合成一种新的金融产品的方法称为静态和动态复制性金融产品创新方法。如看涨期权和基础资产可以静态复制看跌期权。有利率上限的浮动利率票据可以通过一个浮动利率票据和一个利率上限期权空头来构造。同理,可回售债券也可以由一个普通债券和一个利率期权(支付方互换期权)进行复制。而逆向浮动利率证券(Inverse Floater)从投资者的角度等于一份FRN(浮动利率票据)加上双份的利率互换。

  将原有金融产品中具有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组成部分进行分解,根据客户的需求分别进行定价和教益。经过分解的证券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要,增强了流动性或降低了交易成本,起到部分之和大于总体的效应,这也正是分解技术应用于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动因。如,美林公司在1982年推出的第一份具有本息分离债券(STRIPS)性质的产品,名为“国债投资成长收据”(TIGEs,Treasury Investment Growth Receipts)。它是中长期附息债券通过本息分离具备了零息债券性质,并带动了抵押支持证券及过手证券的发展。

  技术发展使金融市场更加便捷,更加具有效率(交易成本降低),更加完美(信息更加对称、摩擦更加小)、更加完全(产品更加丰富)。主要体现在电子+网络+金融业务上,包括电子货币、电子证券交易、POS终端、网上支付、网上银行、网上交易、网上保险、银行转账清算系统、银行间同业票据交换所支付系统等。

  1、可转换条款:在金融产品设计中赋予投资者转换权利的条款,是指可以将一种类型的产品转换成另外一种类型的产品。如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可换股优先股。

  2、可互换条款:规定两种不同金融产品可以相互转换的条款。金融互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者之间,或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签订协议,互相支付一系列本金获利息或本金和利息的交易行为。

  3、可赎回条款: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发行人可在证券到期之前全部或部分地将债券或优先股赎回的条款。它考虑的是发行公司的利益,可以用来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对发行者带来的损失。

  4、可回售条款:规定证券持有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证券或以特定价格回售给发行人的条款。

  7、可浮动条款:金融产品的存续期限中某些关键的经济变量可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条件进行浮动的条款。

  9、可依赖条款:金融产品合约规定某种产品的价格可设计成依赖于另一种产品的价格,或产品中的某项参数依赖于其他经济变量。

  10、可封顶/保底条款:金融产品合约中规定,产品的某项参数的变化具有上限值或下限值约束,这类产品典型代表是利率上限与利率下限。

  11、可调整条款:这种金融创新产品规定合约中的利率、汇率、股息率等关键参数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重新商定。

  13、可触发/触消条款:金融产品的条款中规定的某些权力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被触发或被触消。

  金融制度的创新是指金融组织体系、调控体系、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它影响和决定着金融企业产权、信用制度、各金融主体的行为,以及金融市场机制等许多方面。

  金融市场的创新是指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潜在的有生命力的金融市场被不断发掘出来的过程。

  金融管理的创新是指金融机构内部对股权、资金、人力资源以及服务、工具设计、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的管理创新,它可以极大地提高金融机构的效率和盈利能力。

  金融工具的创新是指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美英各国金融界所推出一系列新的金融工具。可分为三类:

  第二类:风险管理工具,它们将金融风险重新配置到有风险喜好、有对冲头寸和其他能更好地承担风险的经济主体。

  第三类:套利工具,它们使投资者和融资者利用不同的市场成本收益差别进行套利交易,而其中的成本收益差别反映了不同市场的风险、信息、税收和监管等特征。

  从与金融工程相联系的角度看,金融工程着眼的金融创新,既包括金融工具的原始性创新,也包括对金融工具组合使用的创新。

  第一个层次:基本工具(基元)的创造。基元的创造是金融创新的最高层次,它指创造新型金融工具,这种工具能真正完善“不完全市场”。基元创造有两种方式:既可以来自原创一种新工具,也可以通过对现有工具(未来支付现金流)进行分解而得到。

  第二个层次:通过组合基元来创造新型产品。这是金融创新的第二层次,组合形成的新产品能真正完善市场,它也能提供新的收益风险特征,满足人们特定的需求。

  第三个层次:基元组合复制现有产品。这是金融创新的第三个层次,它指利用基元组合复制现有金融产品的现金流,即复制现有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复制现有产品是为了利用现有金融市场的套利空间。

  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银行体制,形成四家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十多家股份制银行为主体的存贷款货币银行体系。

  外汇市场:以银行与企业间外汇零售市场、银行与银行间外汇批发市场、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公开操作市场相结合的外汇统一市场。

  资本市场:建立了以承销商为主的一级市场,以深、沪两市为核心、以城市证券交易中心为外围、以各地券商营业部为网络的二级市场。